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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4,5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实施原则,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290,869,361.37元(含税)。 本次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实施时间距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12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12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年12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12月14日至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 咨询部门: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6581658 七、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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